3月26日,高密南关派出所破获了一起信用卡套现诈骗案,现犯罪嫌疑人崔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据悉,犯罪嫌疑人崔某先前以能为被害人庄某办理大额信用卡为由,让受害人庄某将自己的交通银行信用卡、招商银行信用卡及密码交付给自己以作为媒介。后崔某分两次在不同商铺将庄某信用卡内的现金套现,庄某发现后遂将该两张信用卡挂失。后犯罪嫌疑人崔某又以给庄某信用卡还钱为由让庄某重新开卡,庄某信以为真,重新开卡后又被犯罪嫌疑人崔某在两个不同商铺套现及消费共计人民币36000元。
立案后崔某一直在外逃逸,期间办案民警曾多次联系其父母对其进行法律讲解和政策解读,让其父母规劝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经过民警们的耐心劝导,最终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崔某在其家人的陪同下到南关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其涉嫌诈骗的犯罪事实。
该案的发生,其实都是骗子利用了受害人的侥幸心理。谨防信用卡诈骗,不要随意透露密码或验证码。
信用卡提额的正确操作:
银行不会要求客户提供私密信息,持卡人如接到电话或短信要求提供卡片信息、个人身份信息、验证码等私密信息,可通过回拨信用卡背面的银行客服电话进行核实;
办理提额等业务一定要通过银行官方微信、官方网站等可靠渠道进行申请,不要轻信他人,更不要轻信短信或陌生号码的来电;
不要轻易点击陌生链接,更不要透露短信接收到的验证码;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警方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牢记绝不透露密码或验证码,遇到骗情,请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