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菏泽市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 打造八大“红色品牌”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李新庄镇积极响应市委、县委号召,就贯彻好落实好“头雁工程”工作任务作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全力培育新时代引领村庄建设发展的“领头雁”。
李新庄镇落实“头雁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村级党组织书记选任“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正面清单”规定村级党组织书记人选需要符合“三好三强”标准,即政治素质好、遵纪尚德好、群众口碑好、担当精神强、带富能力强、服务意识强,同时要求原则上年龄60周岁以下,学历高中、中专以上,身体健康。新选任村支部书记严格按此标准执行,队伍中现有的个别年龄、学历不达标但工作表现较好者,利用3-5年调整出队伍,体现结合实际个性化操作。“负面清单”结合换届选举“不得”情形,列绝出15种不得村级党组织书记的情形,保证入选人员质量。
《方案》明确建立“能上能下”联动机制,建好用好本土优秀人才库、在外优秀人才库、村级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包村副科级、管区书记、包村干部为有关责任人,逐村展开摸排,综合听取现任村干部、党员、群众多方面意见,充分挖掘本地致富带头人、“乡贤”、退役士兵及分流人员中的优秀人才以及在外能人,通过跟踪培养、考察,根据个人条件,择优选录为村级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为村级党组织书记队伍建立起来源广泛、数量充足的后备人才库。
实施“雏雁计划”。以管区为单位,在农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中展开持续跟踪、培养、考察,对农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中相对比较成熟的人选,以及镇机关具备条件的党员干部、在本地生活的机关分流人员或退役士兵,由各管区结合实际需要综合选定后,可以“后备支部书记”身份到村挂职锻炼,直接进入村班子参与工作,提前熟悉了解情况,适时调整进入班子,确保平稳过渡。挂职期间,由镇党委、政府按照现行村党组织书记工资标准发放经济报酬。
? 打造“红雁集群”。对上年度评星定级评定为五星级党支部的村支部书记及村级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前三名的对象,列为本年度重点培养对象,纳入“红雁集群”。从帮助理清村庄发展思路、提升个人组织领导协调能力、学习外地先进发展经验几方面入手,因地制宜、因才施策,引导“红雁”支书探索出契合村庄发展实际的个性化发展道路,对标十项基本条件、八项提升条件,着力培育其成为优秀星级支部书记,在全镇范围内树立“头雁典范”,带动其他村庄自觉转型。
?坚持“庸者下”,撤换不称职村党组织书记。坚持县乡联审、逢进必审,联合公安、纪检、信访、综治、金融、审计等部门每半年对现任村干部队伍进行一次“体检”,坚决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及存在“不得”情形的村干部,对新调整村干部调整前要进行联审,坚决防止“带病上岗”。连续两年被评为二星级以下党支部的,星级评定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调整支部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为“不胜任”的,限期3个月内整改,整改不到位的3个月内予以调整。出现集体经济连续两年排名位于全镇最后一名,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急难险重工作中出现不担当不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民意测评不合格任一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3个月内调整到位。对机关下派村党支部书记已培养出合适人选;支部书记年龄大或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履职;个人申请党委批准同意辞职及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情况,要在3个月以内调整到位。
李新庄镇党委积极响应菏泽市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打造八大“红色品牌”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着力实施“头雁工程”,全面提升村级党组织书记队伍质量,着力培育时代引领农业农村发展的“领头雁”,是推进组织振兴、人才振兴的重要内容,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