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临沂·海报新闻3月27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张纪腾)“车子不是偷的,是我在树林里捡的车架子,自己装的电瓶才骑出来的。”面对民警的询问,徐某一再强调。
3月25日,郯城县公安局胜利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一直追踪的电动三轮车的轨迹在胜利镇某中学附近出现。接到指令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车子轨迹显示在中学附近,民警在现场并没有发现符合特征的电动三轮车。民警遂在附近查找,于路边发现一辆绿色电动车外部特征比较吻合,经检查发现该车原为黄色,正是派出所一直在追踪的群众失窃电动三轮车,民警遂将车主徐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询问。
经调查,该电动车是徐某在一处树林看见的,当时只是一个空架子,看着还能用,徐某一时贪了便宜,便捡回家,却没想到是被盗的电动车车架子。3月24日晚,徐某买了组电瓶将车子组装好,还给车架改了油漆,没想到第二天刚使用就被民警发现。经过一番教育,徐某向民警承认是自己一时贪了小便宜,才做出违法的事并表示再遇到类似情况一定及时报警,交由警方处理。
目前,违法行为人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警方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