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至4月1日,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将首次可以通过商业银行柜台购买省政府债券。27日,该款债券完成招标,3年期利率为3.01%,收益率高于三年期存款,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个人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据悉,此次面向广大个人和中小投资者发行的为山东省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三期) - -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一期),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3.69亿元,其中通过商业银行柜台面向广大个人和中小投资者计划发行面值不超过10亿元,品种为3年期记账式固定利率付息债,债券代码为“1905162”, 债券简称为“19山东债14”。
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可在省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任意网点或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购买,认购起点和每次递增均为100元,付息频率为12月/次,付息日为每年4月2日。
投资者既可以持有至到期,获得每年全额、固定利息及到期本金,也可以于上市日后,也就是4月4日起,随时选择在开办银行双边报价时买入、卖出,交易资金实时清算。柜台交易实行T+0结算,投资者如需变现,卖出债券后资金可实时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