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民刘女士反映,昌乐城区某沿街业户为图方便,在店铺门前路沿石下占用非机动车道用水泥私自设置上车坡道,导致自己在夜间走路时被绊倒,身上多处擦伤。
城市“绊脚石”的存在,一是特别容易积存垃圾,给道路清扫带来不便,给环卫工人增加了工作量;二是给城市道路排水带来影响,下雨时排水速度减缓,造成积水,冬天很容易结冰,既损坏道路又影响安全;三是夜间视线不好的情况下,沿路边骑车行走的市民很容易碰到坡道摔倒受伤。私设上车坡道,是典型的损人利己的行为,广大群众深恶痛绝。
从3月26日开始,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彻底清除这些“绊脚石”。执法人员走上街头,对城区范围内的私设上车坡道逐街逐处摸排,详细调查确定责任业户。经摸排,城区共有私设上车坡道160多处,执法队员对责任业户给予耐心的说服教育,督促其限期拆除,目前拆除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下一步,对超出约定期限仍然未清理的业户,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予以强制拆除,并对责任业户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广大市民:私设上车坡道是一种违法行为,虽然方便了自己,但却影响了他人。大家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共享城市公共资源,希望私设上车坡道的业户尽快将坡道清除干净,还城市道路本来面貌。对于发现的私设上车坡道行为,市民可以拨打投诉电话6288110,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立即进行调查,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