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高龄老年人的关怀,提升高龄老年人生活水平,积极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让辖区老年人更多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按照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如下发放办法:
发放对象
具有朱刘常住户籍,年满80周岁(以户籍登记为准,含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补贴标准
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15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1000元,新标准从2019年1月起执行。
申请、审批和发放
(一)符合发放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社区提出申请,提供老年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老年人本人农商行卡(折)复印件(一式两份)等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如身份证与户籍登记信息不符者,请提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实更正。社区进行登记,并收集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
(二)村(居)、社区接到申请后,经调查核实,将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加盖公章报街道办事处审核;街道办事处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报县卫健局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由村、社区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符合发放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核准后,从符合条件的月份起,按季度发放。以后新增人员每月到户籍所在村(居)、社区按程序申请登记。跨入高一档年龄段的老年人,需要按程序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按通知标准计发。根据实际,对符合发放条件人员,采取“一人一卡(折)”的方式进行统一按季度发放。
(四)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因去世、户籍迁出本县等原因,自丧失享受条件的次月起停止发放。享受高龄补贴人员的近亲属或监护人应当及时将上述情况告知社区。社区应及时进行注销登记并逐级上报。
登记事项
一.办理条件:
具有朱刘街道户籍。
年满80周岁以上(1939年4月以前出生),1939年4月以后出生,需在当月申请办理。
二.提交材料:
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户口簿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农商行卡(折)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登记时间:2019.3.20-2019.3.31
四.办理地点:社区居民委员会
朱刘街道卫生院二楼高龄补贴办公室
五、咨询电话:15662573753薛主任
0536-685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