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公共停车位还“位”于民,进一步有效利用城区公共资源,从3月14日开始,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城区违规占道的“僵尸车”进行清理整治,经过10多天的集中整治行动,城区停放的123辆“僵尸车”已有近百辆被移除,原先长期被非法占用的公共车位“解冻”,极大地方便了周边市民,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赞扬。
昌乐综合执法局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按照“三步走”流程,坚决打好歼灭战。第一步,在城区开展全域排查,摸清“僵尸车”底子,建立专门工作台账。联合县公安局发布《关于清理城区“僵尸车”的通告》,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僵尸车”的危害,在全社会营造“僵尸车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第二步,在全面宣传造势的基础上,执法队员采取电话联络和上门沟通等方式,动员车主自行拖离。对于自己不能拖车的,执法队员帮助联系拖车拖走。
第三步,也是接下来的工作,对于个别拒不移走的“僵尸车”,县综合执法局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强制拖移,并对车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在此,奉劝个别“麻木不仁”的“僵尸车”车主,打消侥幸心理,尽快移除。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始终保持巡查监管力度,对“僵尸车”露头就打、见车就清,确保城区“僵尸车”“绝迹”,真正将公共停车位还“位”于市民,营造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