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历史事实证明:闭关锁国会导致落后,而开放能带来进步和发展。
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它的实质和目标,是从根本上改变束缚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经济、政治和其他方面的体制。开放也是改革,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主动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全面开放就要坚持公平开放,构建公平竞争的内外资发展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凡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都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通过加强法治建设,为外资企业提供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于是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应运而生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1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部法律的颁布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它向世界传递了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的信号。中国将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实现更广互利共赢。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不断创造更全面、更深入、更多元的对外开放格局,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中国欢迎和鼓励各种经济体来华投资兴业,积极参与中国改革开放。为了改善外商投资环境,我们加强了利用外资法治建设,废止或者修订了与国家对外开放大方向和大原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和条款,制定了符合时代需求,既体现了中国特色又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外商投资法,彰显了新时代中国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面向未来,中国必将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推动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推动经济全球化造福世界各国人民。(文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