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寿光田柳镇的朱某因反对妻子李某信奉神灵,二人已多次发生纠纷。2018年3月2日23时左右,李某外出回家后,到朱某的卧室与其相互厮打,厮打过程中朱某先后用桌子腿对李某腿部、胳膊等身体部位进行殴打,用水果刀捅李某的腿等身体部位,用酒瓶砸李某头部,致酒瓶碎裂,又用另外两个酒瓶对李某身体部位进行殴打,至李某死亡。
发现李某死亡后,朱某到当地公安部门投案自首。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某符合生前遭受钝性物体多次作用于头面部、胸背部、四肢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因家庭琐事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刑罚。本案中,被告人朱某因琐事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予严惩,但鉴于本案系家庭内部矛盾引发,被告人又系自首,并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朱某被判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