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12时30分,武城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武城县武城镇上孙庄村棉柴起火。接到报警后广运消防中队出动两车10人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消防救援人员发现约300余平方米的杂草、棉柴以及树木着火,引燃附近村民树木100余棵。
根据现场情况,消防救援人员利用水枪对火势进行了控制。现场勘验确认,起火原因为打火机点燃杂草烧荒导致棉柴着火所致。火灾发生后,武城县旧城派出所民警调查锁定嫌疑人吕某。当天下午,公安民警便将吕某传唤至旧城派出所,吕某对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对吕某做出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春季天干物燥极易发生火灾事故,一定注意千万不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烧荒。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上述过失引发火灾的行为,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造成严重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