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居民小区内“僵尸车”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
近年来,我市居民机动车保有数量持续增长,部分居民小区内出现了一些占用公共停车位、绿化带、小区道路长期停放、无人问津的“僵尸车”,不但挤占小区内公共停车资源,给居民小区正常管理带来难度,而且存在极大的自燃、自爆等安全隐患,对此群众反映日益强烈。为整顿居民小区内停车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打造安定有序、文明和谐的居民小区居住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现对居民小区内“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清理对象
全市范围居民小区内占用公共停车位、道路、绿化带等公共空间长期停放的车辆。
图丨社区工作人员张贴、发放通知
二、明确部门职责
1、市住建局负责,对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组织物业企业对“僵尸车”进行排查,告知车主限期清理;对无法联系或车主拒不清理的,由物业企业上报公安机关进行查处、拖离;
2、各镇街区负责,对辖区内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僵尸车”进行排查,告知车主限期清理;对无法联系或车主拒不清理的,由各镇街区上报公安机关进行查处、拖离;
3、有关责任单位负责,对自行管理的单位家属院内存在的“僵尸车”进行排查、组织清理,无法联系或车主拒不清理的,上报公安机关查处、拖离;
4、公安局负责,对各镇街区、居民小区管理单位、物业企业等上报的拒不清理的“僵尸车”进行拖离、集中存放。
图丨社区工作人员查看与统计“僵尸车”信息
三、加强日常监管
各镇街区、居民小区管理单位、物业企业要加强居民小区内停车秩序的日常维护,对发现的“僵尸车”或在公共空间乱停乱放的车辆及时予以劝阻制止,经制止无效的要及时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四、加强媒体监督
报社、电视台要开辟专栏,对“僵尸”车辆清理活动进行集中宣传,对拒不配合的进行曝光,引导群众自觉配合行动,在全市营造文明停车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