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出版的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重要文章《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该文是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会议内容的一部分。在此次会议中,党中央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设立这样的机构。(2月18日,《求是网》)
方向指引道路,道路决定命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什么方向、走什么道路,是制约法治建设进展乃至影响成败的决定性条件。只有在这个根本问题上时刻保持高度清醒认识,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正确方向,才能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健康发展、大踏步迈进,在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发挥好法治的基础性支撑作用,为不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道路决定命运,不同的路径选择会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没有正确的道路,美好的梦想是无法实现的。目标确定以后,走什么道路具有决定性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能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释放出来的最明确的信号。在一个有着十三亿人口的超大规模国家里,如何完成社会转型的法律治理、如何实现法治自身的现代化,世界上尚无成功先例可资借鉴。为此,中国共产党在治理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我国的法治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只有沿着这条道路前行,才能解决中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更好发挥法治在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中的建设性作用,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曦婷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