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是无私奉献、不求回报的大爱事业。从唐山大地震到汶川大地震,再到芦山地震,无处不活跃着我们的志愿者的身影,他们静静的来、默默的走;大到自然灾害救助,小到街边交通秩序维护,无处不闪耀着我们的志愿者的光辉,他们奉献青春、奉献力量。从志愿者们身上,我们看到的不是利己,而是无私。
?志愿者们奉献了、努力了,自然应该得到社会、得到群众、得到政府的肯定。正如实施方案中提到的一样,要不断健全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嘉许制度、服务回馈制度,让社会上树立“好人有好报”的正能量。这里,我们就不得不谈到建立良好的志愿服务制度机制环境的问题,因为这是保障志愿者正当权益的现实需求。
?建立良好的制度机制环境是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题中之义。实施方案中提出了建立健全五大方面的制度目标,其中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引起注意:一是志愿者招募注册时既要考虑志愿者们强烈服务愿望,也要确保志愿者能胜任所申请的志愿服务工作,以免造成能力与服务需求的不相符,耗费社会资源。二是志愿者的培训管理必须要坚持重点突出、方向明确,不能是广撒网式的培训管理,要针对服务需求和志愿者自身能力进行个性化、特色化的培训管理。三是激励机制的建设要能充分保护和发挥志愿者积极性,不管是星级认定还是嘉奖都应给予志愿者更多的关怀与支持。
?在制度机制层面上,把涉及志愿服务的管理规程理顺,让志愿服务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志愿服务责任部门在实施管理时便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就可以避免具体工作中出现的无头绪、无章法的问题出现。同时,对志愿者们的正常权益维护形成制度机制,也能更好地调动起他们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文/汤小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