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州交警在解放南路进行违法行为查处,一黑色轿车见交警检查,突然停车随后加速倒车,最终该车被后方支援警车拦停。
打开车门后,车内散发出浓浓的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6毫克,属于酒后驾驶。
民警询问得知,该男子酒后驾车带孩子出来买东西,称自己喝的是药酒,不碍事。民警回应,不管是药酒、啤酒还是鸡尾酒,只要喝了酒就不能开车。最终,民警依法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半年的处罚。
在这里也提醒大家,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不要因一时侥幸,产生无法挽回的损失。
(于学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