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打扫村委会院落不少于1次,每月到结对帮扶户家走访1次,每年为其解决1-3件实实在在的困难,为贫困户阿合买提家的孩子买1个书包。”新疆布尔津县阔斯特克镇哈拉墩村党员哈冷别克在“主题党日”上宣读承诺书,承诺干货满满,参会群众频频点赞。(《中国组织人事报》03月1日)
实践证明,施行基层党员干部公开承诺制度,把基层党员干部扎实尽职履责的要求公开化、具体化、制度化,是增强党员干部创先争优的自觉性和创造性的重要途径,更是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践诺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的有力措施,要抓好基层党员干部承诺制度的落地落实,关键还要在“实”上狠下功夫,要努力做到承诺内容要“实”、践诺要“实”、结果要“实”。
基层党员干部公开承诺要“实”,首先要实在内容。基层党员干部的承诺一是要明确承诺事项范围,要立足自身工作职能职责,承诺工作职责范围之内的事情;二是要承诺能办到的事情,承诺一定要严谨、科学,承诺之前,要多思多想,基于现实,慎重决定,承诺力所能及的事情。坚决杜绝放“空炮”,口无遮拦,随意“画饼”的现象;三是要首先承诺群众急需办理的事情,要通过调查研究,把群众需要办的事情按照轻重缓急的程度,首先承诺解决群众最急需、最迫切办的事情,切实做到急民之所急,办民之所需,干民之所盼。
基层党员干部公开承诺要“实”,其次是重在落实。践诺是承诺的核心,“能行之者未必能言,能言之者未必能行”。基层党员干部要做到“立木为信”、“一诺千金”,逐条对标承诺事项,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认真践诺,要盯紧承诺目标任务、时刻提醒、时刻警醒,毫不松懈,确保承诺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基层党员干部公开承诺要“实”,最后要求结果要“实”。要重承诺事项办理后的实效,实效是对承诺制度的检验,更是取信于民的关键,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看重的并不是承诺制度的出台或者实施,而是制度出台后是否能切实解决好他们最关注、最迫切的问题。所以基层党员干部要以实效为导向,多想办法、添措施,向人民群众兑现承诺,让人民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莫荏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