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辆车无视警告牌,一前一后停在消防通道上。
消防通道被称作“生命通道”,禁止停车,但依然有车主毫无顾忌,将车堵在了通道中。“3月2日上午,我回金雀山路与沂州路交会东侧附近的金泰华府小区的家,看到一厢式货车和一辆面包车堵在了小区南门西侧的消防通道上。”2日,临沂市民刘女士致电反映,“对‘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的警示牌熟视无睹,希望相关部门对此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2日上午9时30分左右,记者来到金雀山路与沂州路交会东侧附近,在金泰华府小区南门西侧看到,该处消防通道不算宽敞,只允许一辆车单向通过,并且,该消防通道附近有好几家饭店和沿街商铺,是附近几家门面店的唯一消防通道。一厢式货车和一辆面包车堵在了消防通道上,而该面包车赫然停在了“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的警示牌下面。明显的告示牌竖立在醒目处,而两辆车的驾驶员对警示牌熟视无睹。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常有司机将车停在消防通道上,我们怎么劝都不听。我们设置了匝道、警示牌,安装了摄像头,也不能起到警示作用。我们规范过很多次了,经常是和他们说完,他们暂时将车开走了,我们一离开,他们又停上了,我们对此也很无奈。”
消防部门:占道最高罚五万
安全无小事。消防通道是一条生命通道,应时刻保证畅通,这样消防车才能顺利到达现场展开救援。对此,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小区消防车通道被堵,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进不去,迟一分钟,火势就会蔓延,后果不堪设想。
车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违反了《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对此,《消防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或“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对于单位违法,应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于个人,有此类违法,则应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沂蒙晚报记者 袁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