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冠群
通讯员 王效志 吴玮 报道
晨报淄博3月2日讯 “我们是淄博高新区法院的执行干警,这是我的证件……”睡意尚未消退,家住张店区中埠镇的被执行人李某就因霸占父亲遗产不给继母被法院执行干警带走了。
据了解,2007年,申请人于某与李某的父亲再婚,其父名下登记一套住房,2017年其父去世且未留下遗嘱,于某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确认其继承李某父亲名下房产十分之六的份额。经高新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房产归李某所有,同时,李某需支付于某继承份额折价款四万元,如逾期未支付,李某需另外支付违约金两万元。
然而,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拒不履行调解书的内容,申请人于某便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根据于某提供的线索,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摸清李某的生活作息规律后,对李某果断实施了拘传。被拘传后,李某同意和解,当场签下保证书并支付第一笔款项一万五千元,剩余部分承诺将尽快分两次付清。
当天,干警们还来到位于高新区某小区的另外一个案件的被执行人赵某家中,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据了解,2005年4月,赵某等在淄博某公司处购买煤矸石标准砖,货款共计六万八千余元,在支付货款三万元后,迟迟不肯支付尾款。后法院依法判决赵某支付淄博某公司货款38761元及相应债务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赵某一直拒绝支付相关案款,在执行过程中,赵某也是极不配合执行工作,态度十分恶劣,并且拒绝调解。无奈之下,执行法官依法对赵某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在拘留所,赵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向执行法官表示同意调解。目前,赵某已支付首笔一万元款项,并约定剩余款项分四年全部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