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记者采访获悉,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潍坊市环境空气质量将持续处于重度污染及以上程度,经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月28日11时起将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并同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潍政办字〔2018〕140号)要求,做好预警及响应相关工作,确保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应达到15%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40%。
市级督导组将对各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和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