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莒南县司法局对违反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卢某,提请法院撤销缓刑。
2018年2月12日,卢某因故意伤害罪,被莒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缓刑考验期内,卢某伙同闫某在莒南县某商贸城故意殴打被害人王某,且多次拒不交代殴打他人的事实。莒南县司法局认为卢某在矫正期间严重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提请原判决人民法院对卢某予以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在莒南县公安局和莒南县人民法院的配合下,卢某被押送至莒南县看守所。
近日,临沂市莒南县司法局对违反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卢某,提请法院撤销缓刑。
2018年2月12日,卢某因故意伤害罪,被莒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缓刑考验期内,卢某伙同闫某在莒南县某商贸城故意殴打被害人王某,且多次拒不交代殴打他人的事实。莒南县司法局认为卢某在矫正期间严重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提请原判决人民法院对卢某予以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在莒南县公安局和莒南县人民法院的配合下,卢某被押送至莒南县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