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伊巍
通讯员 王敏敏 杜波 报道
晨报淄博2月12日讯 今年1月,刘先生被公司无故辞退,而此前他与公司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被辞退后,刘先生得不到任何补偿。最终,在淄博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帮助下,2月3日,刘先生拿到了劳动权益所得。
2017年4月刘先生入职高新区一家网络公司。当时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网络公司也未给刘先生缴纳社会保险。2019年1月,刘先生被公司无故辞退。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刘先生来到淄博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寻求帮助,并向仲裁院递交了仲裁申请书。淄博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排庭紧张的情况下,当日立案、书面送达了开庭通知并决定在春节前处理完毕。
经仲裁员主持多轮调解,农历腊月二十九日(2月3日),双方就争议事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单位同意当日现金支付刘某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共计2万余元。手捧现金的刘某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连说:“谢谢!谢谢!”
据了解,淄博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8年共立案受理仲裁案件662件,为劳动者讨要工资1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