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泰安市政府发布泰政字〔2019〕9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根据《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泰安市政府研究确定了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95项),现予公布。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发〔2006〕12号)要求,认真贯彻"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 的工作方针,科学制定保护传承规划,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泰安地域特色文化作出新的贡献。
泰安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