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牡丹区李村镇调委会成功调处了一起疑难家庭纠纷。镇辖区居民闫某与济宁市金乡县鸡黍镇居民刘某四年前结婚,育有两岁的儿子刘某某。闫某的丈夫刘某在东北某部队服役。服役期间,刘某患重疾,虽经多方治疗仍不幸去世。刘某的妻子和父母都陷入了无比的悲痛之中。
可是,正当大家都无比悲痛之时,闫某的父母和妻子都在为下一步做打算。刘某的父母考虑,闫某不到三十岁,不可能不改嫁,老两口体弱多病,无力抚养孙子,于是极力争取刘某生前房产和死后抚恤金等。闫某也有自己的小九九,虽然丈夫不幸离世,但以后的日子还要继续。她考虑既要还房贷,还要抚养儿子,生活压力很大,也想争取利益最大化。由于双方在房产继承和抚恤金、补偿金分配等方面存在重大分歧,闫某向李村镇调委会提出调解申请。
镇调委会接到申请后,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准确抓住矛盾的焦点所在,两次奔赴济宁金乡,与刘某的父母见面。见面后,首先对两位老人痛失爱子深表同情和慰问,争取在感情上拉近距离。其次,我们洗耳恭听两位老人发自肺腑的倾诉,让两位老人把对闫某的不满情绪倾泻出来。然后,我们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告诉他们,虽然刘某不幸离世,但是,刘某的儿子是双方无法割舍的桥梁和纽带。无论何时,无论何地,这份亲情都永远存在。对刘某的儿子刘某某来说,现在虽然还小,但他长大后一切都会明白,一边是母亲,一边是爷爷奶奶,都是至亲。我们真心希望双方当事人摒弃前嫌,着眼长远,不计个人得失,为孙子、为儿子的未来考虑。
经过镇调委会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持之以恒的调解,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协议。此协议的达成,既维护了家庭和谐,维系了亲情,又让逝者得以安息,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