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西湖镇河沟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范开花违规截留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范开花在担任河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发放本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过程中乱拍板、乱作为,将村民董某应发补助资金中的6500元违规截留,并以“董某捐助款”的名义入村集体账目,直到2017年5月才予以支付,时间长达3年之久。2018年12月,范开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岚山区巨峰镇北卜落村党支部委员、扶贫助理韩邦利对扶贫工作认识不到位、失职失责问题。韩邦利作为北卜落村党支部委员、扶贫助理,对扶贫工作认识不到位,对镇扶贫办2018年统一组织实施的雨露计划项目不重视,未按要求及时落实,致使贫困户雨露计划信息漏报,给贫困群众造成损失。在全镇扶贫工作推进会上对其失职失责问题进行通报时,韩邦利违反组织纪律公然阻挠,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0月,韩邦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莒县龙山镇东涝坡村党支部书记张永于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张永于作为东涝坡村党支部书记,在对本村贫困户实施低保兜底脱贫时存在优亲厚友问题,于2017年6月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其表弟商某一家三口纳入低保,造成商某一家三口自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期间违规领取低保金及用电补贴共计4900余元。2018年11月,张永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莲县松柏镇刘家南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建波违规向贫困户收费、对危房改造申报把关不严问题。刘建波作为刘家南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办理本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增收项目过程中,违规向本村两户扶持对象收取费用共计1000元用于村集体支出。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存在把关不严问题,同意本村不符合条件的两户家庭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危房改造,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2.85万元,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9月,刘建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