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滕州市医疗保险事业处业务基金拨付科原副科长孙伟栋受贿案一审宣判,被判刑二年,罚款十万元。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2018年6月28日,滕州市滕州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宣布:滕州市社会保险费征收分局综合室科员孙伟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滕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一时间这位80后科员的事在坊间甚嚣尘上。
孙伟栋,一个土生土长的滕州人,1981年8月出生在大坞镇。大众网记者注意到,2005年10月,24岁的孙伟栋开始参加工作。至2016年9月,十一年间孙伟栋一直在滕州市人社局内勤业务科、医疗保险事业处等科室工作。
2016年9月,35岁的孙伟栋任滕州市社会保险费征收分局综合室科员。到2018年6月28日,孙伟栋接受滕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他一共在滕州市社会保险费征收分局综合室工作了21个月。
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7个月后,即2019年1月,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披露,孙伟栋受贿案一审宣判。最终,孙伟栋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孙伟栋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