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间聚餐少不了要喝点酒,但喝酒得有度,一来为自己身体着想,二来别因喝多了出丑。
1月9月,高青县公安局在凌晨接到一起警情,报警人称自己被人给限制了人身自由,然而当民警急忙赶到现场后才发现,事情根本不是报警人所说的那样。
警情发生在某村的小饭店,报警人已经喝得神志不清,嘴里碎碎念的一句话就是:你没有权利限制我的人身自由。经了解,报警人王某当晚与几个朋友一起在饭店吃饭,几个人都喝了很多酒,王某酒瘾上来了非要几个朋友继续喝,但是大伙都不愿意继续硬撑了,于是便陆续找理由离开了,最终只留下王某一个人,王某便自斟自饮,继续在饭店里喝酒。
到了凌晨,王某想要离开了,饭店老板便要求王某结账,王某称不应该由自己请客,说什么也不肯掏钱,非要饭店老板找另外几个人要钱,饭店老板拦着王某不让走,王某遂报警称,自己被人限制了人身自由。
针对王某所报称的警情,民警明确告知王某,吃饭给钱,天经地义。
王某看民警不肯帮他,便开始撒泼,还要求民警将另外几个一起吃饭的人找回来当面说说,否则民警就应该阻止饭店老板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让自己回家。看到王某的无赖行径,民警直接告诫王某:“吃完饭不想给钱就走,属于寻衅滋事,要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听完这些话,王某顿时清醒了很多,表示自己确实是想请朋友吃饭,但是当晚发现身上没有带那么多钱,称自己跟饭店老板都是一个村的,希望能够给饭店老板打一张欠条。最终,经饭店老板同意,王某留下欠条后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