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午,峄城区区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在峄州大酒店召开。枣庄市委常委、峄城区委书记于玉,区领导张熙滨、魏作明、刘永、尹作义、刘忠波、邵利、李晓红、刘波、李庆华、孙中军、吴闯、张冲及全区在职副县级以上领导出席会议。
于玉在讲话中指出,推进地方机构改革,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各级政治站位高不高、“四个意识”牢不牢、“两个维护”坚定不坚定的现实检验。全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坚决维护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权威性严肃性,当好机构改革的拥护者、实践者和推动者。要通过这次机构改革,对机构设置、职能配备等来一次大梳理、大优化、大改进,进一步理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解决制约创新转型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从而更好地提升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让各项工作推进更稳更快更有力。
于玉强调,这次机构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改革原则、政策要求,准确把握关键环节、重点任务。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机构改革全过程,落实到机构设置和职能界定上。要做好部门“三定”工作,严格落实部门机构编制职数框架意见,全面梳理职能职责关系,优化部门内部机构设置。机构改革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委、市委要求,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分层逐级压实责任,周密做好工作衔接,做到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严守改革纪律,确保令行禁止,深入抓好思想引导,妥善解决干部职工的实际困难。要强化社会宣传,及时做好宣传说明、答疑解惑工作;改革成效要听民评民说,高度重视群众反馈、实际效果,认真总结分析、完善提高,让群众在机构改革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区委副书记、区长张熙滨主持会议,他强调,全区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站位推动改革落实,必须正确对待格局调整,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要以脱胎换骨的标准推动改革落实,要扭住扭紧“定职责”这个重中之重,扭住扭紧“强服务”这个关键,扭住扭紧“提效能”这个落点。要以过硬的责任担当推动改革落实,要把好时间节点,迅速启动、有机衔接、压茬推进,决不能等待观望、拖延迟滞,决不允许搞变通、降标准,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
会上印发了《关于峄城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
峄城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摘要)
深化区委机构改革
(一)组建区监察委员会。不再保留区监察局。
(二)组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
(三)组建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办公室。
(四)组建区委财经委员会。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
(五)组建区委审计委员会。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
(六)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委员会。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办公室。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
(七)组建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区教育和体育局合署办公。
(八)区委办公室加挂区委政策研究室、区档案局、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区国家保密局)牌子。将区档案局(区档案馆)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区委办公室,区委办公室加挂区委政策研究室牌子,对外加挂区档案局、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区国家保密局)牌子。保留区档案馆,作为区委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九)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调整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区委工作机关,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
(十)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将区委老干部局并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保留区委老干部局牌子,对外加挂区公务员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区委老干部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的区公务员办公室。
(十一)区委宣传部统一领导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电工作。区委宣传部对外加挂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
(十二)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统一管理对台工作、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对外保留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对外加挂区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单设的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十三)不再设立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区委政法委员会承担。
(十四)调整区委区政府信访局管理体制。将区委区政府信访局调整为区信访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领导和管理,同时承担区委相关信访工作。
(十五)组建区委党史研究中心(区地方史志研究中心)。撤销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建制。
改革后,区委设置区纪委监委机关;工作机关8个,正科级规格;具体机构设置如下图。
深化区政府机构改革
(一)组建区教育和体育局。不再保留区教育局。
(二)组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再保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组建区自然资源局。
(四)组建区城乡水务局。不再保留区水利和渔业局。
(五)组建区农业农村局。不再保留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局。
(六)组建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七)组建区文化和旅游局。不再保留区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
(八)组建区卫生健康局。保留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承担。不再保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九)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十)组建区应急管理局。不再保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十一)组建区医疗保障局。
(十二)组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不再保留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十三)重新组建区科学技术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挂区外国专家局牌子。
(十四)重新组建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公室不再挂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
(十五)重新组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留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不再保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十六)优化区政府办公室职责。区政府办公室加挂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大数据局牌子。
(十七)优化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加挂区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区能源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十八)优化区财政局职责。区财政局加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十九)优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
(二十)优化区交通运输局职责。
(二十一)优化区审计局职责。不再设立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
(二十二)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二十三)环保垂改具体工作按省、市有关改革部署实施。不再保留区环境保护局。
改革后,区政府设置办公室和工作部门26个,均为正科级规格。具体机构设置如下图。
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一)深化区人大机构改革
1.组建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2.区人大法制委员会更名为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二)深化区政协机构改革
1.组建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2.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更名为区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3.区政协科教文卫体和资源环境委员会更名为区政协教科卫体和资源环境委员会。
(三)深化区级群团组织改革。抓好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等群团机关改革方案落实。将区红十字会、区计生协会、区社科联调整为群团机关,按程序报批实施。
(四)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五)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区属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全面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按照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区分情况推进改革,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改革后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再称“委、办、局”。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按中央部署推进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剥离行政职能后,撤销区商务局、区农村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财政监督局、区非税收入管理局、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6个科级事业单位建制。将区政府研究室更名为区政府调查研究中心,为区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区政府办公室代管;区知识产权局更名为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为区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管;区畜牧兽医局更名为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更名为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两个中心均为区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区农业农村局代管;区煤炭工业局更名为区能源事务服务中心,为区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区发改局代管。上述事业单位以及其他37个科级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调整,按程序报批实施。其他股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一并进行改革,转为部门内设机构或撤并整合。
结合党政机构调整,同步划转涉改部门所属相关事业单位,撤并整合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相应精简编制。今后,不设5人以下事业单位。
(六)统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