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开始了
看看这份通知的具体内容
符合条件的赶紧申请吧!
申报时间
本次集中申报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2019年1月31日
发放范围
“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是指除城镇居民中在机关、事业组织及企业办理退休以外的其他独生子女父母。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是指计划内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依法鉴定为残疾达到三级以上):申请特别扶助的夫妻,女方需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均须年满49周岁,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具体咨询户籍地社区/村计划生育办公室)
发放条件
“独生子女为城镇其他居民”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独生子女为城镇其他居民”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2)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年满60周岁的;
(3)独生子女父母未领取过一次性养老补助的。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具体咨询户籍地社区/村计划生育办公室。
个人申报和资格认定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计划生育办公室进行申报,申报时填写个人申请书一份,申报表一式三份,个人承诺书一份,社区/村婚育调查材料一份。
2.申报时需提交材料:一般包括:
(1)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索引页、户口页、孩子与父母不在一起的要提供孩子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申请人配偶的户口页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特别提示:属于失业后在人事部门挂挡办理退休的人员还需提交退休审批表、退休金核定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业等人员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如符合条件
请在规定时间内
到户籍地社区/村进行申报!
不要错过啦!
本文来源:临沂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