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全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暨行政审批职能划转试运行动员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张传忠,市政府秘书长王震秀出席。
会上宣读了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实施意见。提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挂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负责审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提供相关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管理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各部门审批服务工作及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指导县市区政务服务工作等职责。坚持以划转为原则、不划转为例外,将分类分步骤划转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首批24个部门的125项行政许可事项和已查明的36项关联事项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对审批程序复杂、专业要求较高的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公共利益平衡和重大公共安全的行政许可事项和个别条件不成熟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53项暂不划转,集中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对暂不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跟踪管理,积极创造条件,成熟一项划转一项。
此外,新组建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使用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各相关部门原内设的行政审批机构撤销,审批用章统一废止并封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具有法律效力,原主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再加盖本部门印章,杜绝重复盖章,不得拒绝认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