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第187号公告及山东省司法厅第144号公告有关要求,现就日照市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司法部于11月30日公布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自11月30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全国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为108分。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市司法局申请成绩核查。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复印件。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一)网上申请阶段
应试人员达到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8年12月5日8时至12月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二)现场审核阶段
现场审核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请申请者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请抓紧办理新身份证;)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本人学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的,须在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三)与本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申请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经司法部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三、其他要求
申请人更改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毕业证书信息等重要内容,须出具公安机关或证件管理部门证明函(或格式化证明)。?
四、联系方式
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88号日照大厦六楼622室。
联系电话:0633-8816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