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为做好悬挂光荣牌前期准备工作,请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于2018年12月3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集中采集点(镇街民政科或便民服务中心)申报。
申报时携带并主动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相关证件;
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等相关证件;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
6.立功受奖证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已采集完信息的不用重复申报。
感谢您的配合,恭祝阖家幸福!
滕州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