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准确实施矫正教育,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10月17日,市司法局、市检察院联合召开全市社区矫正档案评查工作会议,部署社区矫正档案评查活动。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陈峰局长、王晓阳处长一行五人,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全体成员,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人和部分司法所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
为确保此次活动的开展,坚持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司法部《关于印发和使用<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和《山东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依据,结合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评分标准》《社区矫正执行档案评分标准》和《档案盒评分标准》,并成立了以市司法局副局长周明法为组长的社区矫正档案评查工作领导小组,为此次档案评查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组织领导。
此次活动分为自查和集中评查两个阶段,根据不同的时间节点开展相应的工作。自查阶段,各县(市、区)对本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档案进行自查,重点对档案内容填写是否规范、执法环节反映是否完整、档案台帐突击填写及工作人员有关业务是否熟练等方面问题进行自查整改;集中评查阶段,在自查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将2018年解除社区矫正、矫正期限一年以上的社区服刑人员档案,按照辖区司法所在矫社区服刑人员人数比例提交,在矫社区服刑人员20人以下的司法所提交1套,20人至50人的提交2套,50人以上的提交3套。市局将社区矫正档案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划分为七个评查组,分别对提交的档案进行评分,按照最终成绩对各县(市、区)排出名次,将评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并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此次评查活动要求各县(市、区)以档案评查活动为切入点,以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各个执法环节和各项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评查过程中注重认真学习、掌握有关规定,并逐一对照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真正把有关规定落到实处,把评查的过程变为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推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过程。
目前,全市社区矫正档案评查活动各项有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10月18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