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助力不起诉权“智慧”行使
7月5日至6日,2018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在北京展览馆盛大开幕。德州市检察院研发的“相对不起诉量化评估系统”在展览中精彩亮相,得到与会领导、专家和参展代表们的充分肯定。这是德州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品牌全国首秀。
“2018·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旨在推进检察机关的现代科技应用和智慧检务建设,促进信息技术工作与检察办案融为一体。德州市检察院研发的“相对不起诉量化评估系统”俨然成了“小明星”,牢牢吸引了参展代表们的目光。
据德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曹晓梅介绍,该市基层检察院近年来受理的公诉案件中,交通肇事、盗窃、轻伤害案件约占全部受理案件的80%左右,其中很多案件犯罪情节较轻且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已达成和解,可以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但由于刑事诉讼法对相对不起诉案件的规定过于宽泛和笼统,在司法实践中标准难以掌握,导致案件承办人心存顾虑,不敢轻易适用不起诉。同时,因不起诉标准不统一、处理结果不同,“同案不同判”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对此,该院明确了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原则、适用范围、基本方法和步骤等,依照案件的犯罪事实、情节、后果等进行量化打分,最后根据得分情况进行综合评判,作出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在此基础上,自主研发了“相对不起诉量化评估系统”,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公诉工作深度融合,依托“大数据”助力不起诉权智慧行使。
该系统录入了刑法条文468个罪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量刑情节、常见犯罪量刑标准等,案件承办人只要将犯罪罪名、情节、数额导入系统后,即可自动生成量化基准刑,依据量化基准刑自动生成量化基准分。并设置了三级评判,案件承办人可根据案件情节在20%幅度内对系统计算分值进行调整,由科室所有成员、检委会委员打分、评判,最终得出平均分数、赞成不起诉人数,确保量刑情节评分及不起诉决定的客观公正。
同时,系统汇总形成了全市不起诉案件数据库,承办检察官在拟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可以通过数据库迅速调取类似案例参考借鉴,作出准确判断,有效避免了“同案不同判”现象,群众对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更加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