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圣城网讯 父母常年为生计奔波,无暇顾及孩子,将其外送求学。从小缺乏家长管教,成长过程中没有正确的引导,造成刘磊青春期叛逆、冲动、偏激,碍于“哥们义气”,仅仅因为一个眼神,屡次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走上了违法犯罪之路,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16岁的刘磊是家中独子,从小娇生惯养,家人对其比较溺爱。因为父母从事水产养殖,没有时间管教,在刘磊4岁时将他送到武术学校上学7年,后又到体育学校就读两年。缺乏父母管教,崇尚“江湖义气”、有着强烈报复欲的刘磊常常因为哥们儿义气,与一些社会不良青少年结伙成群、寻衅滋事……刘磊与李冲之前是武术学校的同学,也是“铁哥们”,经常一起与社会不良青少年打架斗殴。一天,李冲在宿舍吸烟,同宿舍舍友张力瞪了李冲一眼,要求其出去,李冲被其眼神及语言激怒,二人发生了肢体冲突,后导致矛盾不断激化。随后李冲联系刘磊,表示想找几个人教训一下张力,给他点“颜色”看看。刘磊拍着胸脯说:“没问题,这点忙哥们儿肯定要帮,什么时候需要人,我带着弟兄们和家伙来揍他一顿,保证他以后不敢乱说话。”2016年9月30日晚,李冲打电话与刘磊联系,告诉刘磊此时张力在邹城市岗山路中段附近,让刘磊马上过来与其一起收拾张力。刘磊立即赶到现场,与李冲二人共同对张力拳打脚踢,造成了张力轻微伤。
同年10月2日,李冲再次电话联系刘磊,电话里李冲告诉刘磊,张力不长记性,要再揍他一顿。要求刘磊尽快到太平镇某饭店门口,多带兄弟和家伙。刘磊电话联系了王济中、孙海涛等人,一同开车前往约定地点。几个人合力将张力围住,刘磊用膝盖抵住张力的背部,李冲用脚踩住张力的头部,其他几人按住张力的手和大腿,共同殴打张力。致张力头部、左大腿、左眼部、鼻子、脸部等部位受伤,后经法医鉴定张力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同年12月22日,刘磊认识到了其犯罪行为,在父母的陪伴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17年1月,邹城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刘磊批准逮捕。4月,刘磊与被害人张力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张力经济损失4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近日,邹城市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刘磊犯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刑法规定,刘磊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虽系主犯,但犯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真诚悔罪,且系初犯、偶犯,可以酌定从轻处罚,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赵豫通讯员郭雨报道)